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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当事人对管辖异议的提出时间?
2014-01-18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165
当事人对管辖异议的提出时间?
【律师说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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