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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父亲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2011-09-30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741
父亲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小张与小王结婚10年,生育张小小。小张于2年前离家到外地打工,收入尚可。但是,就是不向家里交钱。导致小王无力承担9岁的张小小上学的费用。妻子小王干急,也不知道怎么办?便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范作辉律师说法】:《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结合本案,张小小可以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张小小作为原告,其母亲小王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张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小张向原告张小小支付每月XX元抚养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人民法院都有派出法庭,到负责张小小居住地案件审理的法庭立案即可,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的。抚养费的标准通常会按照工资收入的20-30%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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