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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履带式挖掘机是否属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是否承担强制保险的责任?

2017-05-26来源:作者:浏览次数:8076

履带式挖掘机是否属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是否承担强制保险的责任?


  答:履带式挖掘机不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挖掘机不属于“轮式车辆”。既然不属于机动车,那么就无需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故当履带式挖掘机发生事故后不适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无需承担强制保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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