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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从“黑龙江肇东市,千余教师到市政府集会”事件说起
2014-11-18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656
11月16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千余教师到市政府集会,要求政府涨薪和一次性返还被扣十余年的养老保险等。维权教师表示,如政府未能给出满意答复,8000教师将在周一全面罢课。
http://news.china.com.cn/2014-11/18/content_34083610.htm
范作辉律师说法:
不知道千余教师对政府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但是仅从这个事件来看,可以看出有关部门、领导的不作为。
能够有千人集会,说明事件的引起原因非一日而成,在这个事件的演变过程中,某部门的局长干什么了?怎么没有将矛盾及时地向政府反映,及时化解?或者是某局长反映了,主管的市长、书记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也。如果教师都要走上街头去维权的话,那么他们应该对学生说些什么呢?渴望学习的学生又该怎么办?所以有关政府领导应当反思。
另外,教师应当依法维权。不知道如这种方式的集会是否得到了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规定了: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同时,该法第七条规定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该法还规定了: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这里没有讲清楚该活动是否得到了批准、许可。
总之,不希望这样的事件发生。这是每个有关系的人都应当反思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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