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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当人人都想放贷挣高利息不是一个好现象

2014-06-06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708

经常会接触到有当事人咨询,某某欠款XX万元,开始感觉那个人不错,挺诚实的,怎么现在就变了呢?至少外面欠款由几百万或上千万。

经过了解,大都是借款转贷牟高利。

范律师提示:当人人都想放贷挣高利息不是一个好现象!风险极高!!理由是:1、高利转贷大都是经过若干个中间环节,其中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使自己的款项分文不收。2、现在的借款环节,借款人都不实行抵押或者是担保,仅仅凭感觉,或者是对方是哥们或朋友或亲戚等,反正是挂点边。因此,防范意识极差,越是这样情况,越容易出问题。最后导致了用来购房的款项血本无归,耽误了很多事情。

防范:1、不要贪图高利,利约高,风险越大;2、要落实借款人是否是有自己的实体或产业,是其自己用,还是转贷;3、尽量不要轻易相信一个人,越是熟人越是容易被骗;4、尽量要进行抵押或担保;5、利率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6、付款要有收条或借条或保留银行转款凭证,以备用来诉讼。上一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成为工伤保险机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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