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方式

电话:0411-85661239

传真: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fzhls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世纪广场13号

律师说法

借款交易过程中如何避免被骗呢?

2013-03-25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004

现实中,借款时借款人给出借人出具了借条,还款时却是通过银行打入对方的卡号中履行还款义务,这样的情况下,借条被借款人收回。出借人手中没有了证据。

似乎借款的行为已经结束,其实,这里隐藏着巨大的隐患。因为借据被收回,而借款人却手中留有在银行汇款的凭条,如果借款人不讲究的话,过几年可能会起诉要求返款,这样出借人就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反之,出借人通过汇款方式借款给借款人,借款人也通过汇款方式偿还了借款,也要收回借条。

建议:1、如果出借人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的话,还款时最好通过现金还款,还款的同时要求出借人将借条退回,双方当面讲借条撕毁。
    
2、如果出借人是通过银行汇款的话,那么借款人最好也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将借款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出具了借条的话,还款后要求出借人把借条退回,把借条销毁。
    
3、销毁的借条不要留在出借人处,以免不良之人拼凑后作为证据再进行要款。

上一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成为工伤保险机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

下一篇:律师勇于担当,20年前的纠纷得以化解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