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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问答
1、《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 凡是订立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4、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多长时间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新职工到用人单位工资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 7、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41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0、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1、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是否有最低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2、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应当。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13、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或者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生育”的约定是否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中约定 “工伤概不负责”,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雇主应对工人因工作导致的伤害承担一定的赔偿及补偿责任。 如,林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合同期5年。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后来林女士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辞退。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的约定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所以该公司不能以林女士违反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此外,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这也是无效的条款 14、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5、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16、劳动者遭遇欠薪时,是否有快速解决途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为劳动者讨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径。 17、支付令申请书向谁提交?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并且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18、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后怎么办? 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用人单位收到支付令超过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加班费怎么计算?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休息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1、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否索要加班费?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22、单位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3、协商一致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的结果是否一样? 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5、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如何保留证据?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实是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快递详情单、律师见证等)。 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职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 26、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可以,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7、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 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28、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 可以。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1)未及时发放工资。(2)未足额发放工资。 29、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 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0、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说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和依据,也就是说,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31、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需要用人单位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属于“严重情形”,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以此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四川某医院的护士请求到地震灾区作志愿者,没有被批准;该护士执意单方去了灾区进行抢救,三天后回到单位,单位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理由是护士擅离工作岗位,医院也需要医护人员抢救其他患者。 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曾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 32、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被解除? 可以。“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33、劳动者被判刑,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履行相应的手续。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3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通知工会? 应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5、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各有什么义务? 对于劳动者来说,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36、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几年? 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 37、劳动者在没有经营资格的单位付出劳动怎么办?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说明即使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属非法用工,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找不到单位的情况下可以找出资人索赔,这是《劳动法》的一个突破。 38、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由谁担责?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某公司将厂房建筑工程发包给了个体工商户刘某,刘某便带领一部分人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工王某从高处摔下,被摔成植物人,花去医疗费2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刘某还应当赔偿100多万元,刘某见自己赔不起,便跑到外地。 王某的损失怎么解决呢?王某的家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毕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某公司和刘某共同赔偿,也可以单独要求某公司赔偿损失。 39、单位招用了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怎么办?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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