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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如何认定?
2011-09-23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806
小张与未婚夫小李准备结婚,为了在结婚后有一套自有的住房,双方父母便协商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作为小张与小李的婚房。小张的父母出资20万元,小李的父母出资30万元。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在小李的名下,小张的父母与小李的父母不清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范作辉律师说法】:该房屋属于小张与小李夫妻二人按份共有。小张占五分之二,小李占五分之三。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提示】:随着现在社会离婚率的不断走高,属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时,应当注意一下事项:1、事先应当形成一个书面的协议。以证明购房时各自出资的情况。 2、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以免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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