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电话:0411-85661239
传真: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fzhls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世纪广场13号
新闻动态
学习雷锋精神,我们一直在坚持,一直在努力!
2020-04-05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409
“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小结
在2020年的3月,是一个不平凡的岁月,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受疫情的影响,人们居家隔离,使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人们对法律的需求、服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因此,根据这一变化,本所力求把当事人的需求与 “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相结合,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针对需要隔离的防疫要求,通过公开手机号、办公电话的方式为有法律需要的人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通过在电话里解答当事人需要咨询的问题,累计解答涉及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赔偿纠纷以及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纠纷等50余人次,通过微信方式免费起草法律文书达五份。累计减收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费达5000余元。针对弱势群体涉及交通事故案件减收代理费达六千余元。成功地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今日头条、网站的媒介,以案说法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40余次。
与英雄相比,我们还很渺小。但是我们愿意立足岗位,奉献一点爱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学习雷锋精神,我们会一直在坚持,我们会一直在努力!
上一篇:学习发扬雷锋精神,立足岗位做奉献下一篇:我所律师参加中国行为法学会组织网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