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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为方便当事人登门进行律师见证析产继承

2015-12-20来源:作者:浏览次数:3243

生活在鲅鱼圈区熊岳城的姚某于2015年5月13日去世,其留下了位于群星.国际新城第DXX幢X单元X号楼房一套。其法定继承人有姚某的父亲、姚某的母亲、姚某的妻子和儿子。因当事人需要析产继承报告,析产继承事情是必须尽快完成的事情。相关当事人来到了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双方约定2015年11月22日进行律师登门到70多公里以外的当事人家中进行析产继承律师见证。

这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小雪。天空零星飘落着雪花,高速路不通,202国道的路面因几天前的小雨而结冰,律师所一行三人在冰雪路面谨慎地前行。车辆行驶了2个多小时,到了当事人的家中。范作辉律师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王喜英律师用电脑打字记录,马文君负责录像,见证业务在有序地进行中。姚某的儿子在上海的一家外企工作脱离不开,不能回到家中参与析产继承。经过了解,姚某的父亲、姚某的母亲及姚某的儿子均放弃继承遗产,同意由姚某的妻子继承。为了解决姚某的儿子不在场,且能够将析产继承处理好的难题,我所主任范作辉与姚某的儿子通电话,用电话录音的形式确定了姚某的儿子放弃继承、同意由自己的母亲继续,同时也表示授权自己的母亲在析产继承协议书上签字。

因我所自带打印机设备,《析产继承协议书》在当事人家中很快地就打印出来,相关当事人分别在《析产继承协议书》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样,析产继承律师见证在当事人的家中仅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办理完毕。

我所律师克服困难登门服务,方便快捷的执业精神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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