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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依法律辩护、依事实辩护;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2014-01-25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5495

范作辉律师受冯某的家属委托,作为冯某故意伤害案件二审期间的辩护律师。

庭审前辩护律师会见了被告人冯某,并反复多次认真翻阅公诉机关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并从各个证据之间的公正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比对,范律师认为证明冯某有罪的各证据之间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且有很多证据属于依法应当被排除的非法证据。现有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冯某构成犯罪。

范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冯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法院在这个前提下判决冯某犯故意伤害罪也是错误的。(因本案发回重审未结案,故具体辩护意见略)

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故做出了撤销原判决,发回重新审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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