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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小结

2014-01-01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685

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成立快三年了,在这个时间段里,经历了三个“12.4法制宣传日”,我所也坚持着每年都要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今天是活动月的最后一天,凡事要善始善终。故给该活动做个小结。

在这个活动月中,我们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用正确的法律规定、法律观念约束着自己,指导着当事人。告诉当事人要坚持法在心中,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在这个活动月中,我们没有计较得失,为很多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进行免费地法律咨询,让他们感觉到律师并非都在追逐金钱,并非都在追求利益。免费的咨询占用了很多的办案的时间,为了赶时间,律师牺牲了休息时间或者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做案件。但是没有人在喊冤叫苦。很多的前来咨询者利用双休日进行咨询,律师们都放弃了休息时间认真地进行解答。

在这个活动月中,我们利用律所网站以案说法;通过瓦房店市电视台的“房产在线”节目对百姓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解答,让法律知识被普通百姓所掌握。

在这个活动月中,我们加强与市内社区的联系,将便民联系卡送到百姓手中,把电话印制在定制挂历上,让社区的百姓可以足不出户地拨打电话进行简易法律问题咨询。

在这个活动月中,我们在践行着“做百姓请的起的律师”,一方面在律师收费尽力减收;另一方面为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法律援助。援助的对象有因交通事故至下肢瘫痪的营口小伙,尽力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在这个活动月中,我们在践行着“对残疾人的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减半收费,甚至免收代书费”的承诺。本年11月份前来咨询的那位没有了双手的残疾人,在我们的正确指导下,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得到了顺利地解决,在前来表达谢意时又咨询多个法律问题,并负责任地告诉他什么问题应当如何依法去做,使他心中的疑问得到了答案。

一个月作为一年的十二分之一,我们做的工作虽然有限,但是我们有着一种精神,那就是坚持。我们会把每年的活动月坚持下去。尽力地做到三个维护,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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