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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第十一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2021-12-04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1937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弘扬宪法精神, 保障良法善治的实现,牢固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坚定宪法自信,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我所决定在2021年12月里开展“第十一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义务普法宣传月”的主线。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每一位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活动安排

1、利用休息时间开展义务普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2、为特殊群体在双休日到所咨询者实行免费解答;3、利用律所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介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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