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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第十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2020-12-04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2605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落实瓦房店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有关2020年瓦房店市“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要求,我所决定在2020年12月里开展“第十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助推《民法典》宣讲”。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及《民法典》作为“义务普法宣传月”的主线。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法治观念,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活动安排

通过双休日免费法律咨询;义务普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网络;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法律宣传手册;利用律所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介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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