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电话:0411-85661239
传真: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fzhls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世纪广场13号
新闻动态
我所律师牺牲休息时间为当事人立遗嘱给与见证
2019-03-09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950
2019年3月9日下午,本所接受鞠某的委托为其立遗嘱的行为及过程给予见证。鞠某与其老伴生育了x个子女,老伴去世多年,与老伴共同拥有一处房屋,另外还有一处房屋,其中既有鞠某与老伴的份额,还有其他人的份额。老伴去世后属于老伴那部分遗产也未进行析产继承。为了很好地表达自己对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的奖励,避免去世后继承人为继承遗产事宜产生纷争,故委托本所律师对其所立遗嘱给予见证。
因鞠某身体健康问题在某医院进行治疗,为了解决鞠某的行走不便的困难,本所律师范作辉、王喜英及律师助理肖丽牺牲休息时间带着电脑、打印机来到了某医院对鞠某的所立遗嘱的过程给予了见证。本所律师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鞠某的肯定和赞扬。
下图为律师见证现场
上一篇:学习发扬雷锋精神,立足岗位做奉献下一篇:我所开展第七个“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