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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第八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2018-12-04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252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我所决定将在2018年的12月份开展第八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

二、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普法宣传月”的主线。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百姓的法治观念,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宣传重点

宣传宪法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

四、活动安排

通过双休日免费法律咨询;义务普法进社区、进农村;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法律宣传手册;利用律所网站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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