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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指导监督下,在大连律师协会的正确指引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很大成绩。被大连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也有所提升。当事人的信任度、满意度越来越高。现将2017度的本所工作开展情况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一、政治上的表现
本所是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队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近年来的各种讲话精神,做到知行合一。
本所主任范作辉作为政协瓦房店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积极参政议政,认真按照政协组织的要求开展工作;2017年12月范作辉又成为政协瓦房店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并当选为政协常委,在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范作辉提交了8份提案,其中关律师业的发展方面的议案2份。
二、忠于并宣传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律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1、在执业过程中,对全所的律师及行政人员坚持法律教育,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2、本所不但能够认真地学习律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而且严格按照其要求去做。在执业活动中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诉讼活动中能够与法官处理好关系,没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发生。没有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习惯于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律师所自成立以来,无论是律师所,还是律师,都从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从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依法纳税。
三、积极参加由律师协会及社会法律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法律实务知识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不断提升律师的业务水平。
1、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论坛和业务培训学习工作。本所律师除了参加律协组织的60课时培训之外,还组织工作人员自学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
2、在业务代理上
律师行业随着律师人数及律所数量的增加,竞争比较激烈。因此,本所采取的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精准的法律服务,做精做深巩固传统业务,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比如对待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能够做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融会贯通,对待当事人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够做到精准解答,提升在当事人心目中的信任度,争取案源;通过对律师见证业务的细致性,对待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实行登门服务,实行律师见证达到公证的标准。以此提升当事人的满意度。积极开展加大非诉讼业务范围。
四、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义务普法宣传方面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开展“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2017年3月5日是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54周年。为了学习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范作辉代领全所开展第五个“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双休日期间对前来本律所咨询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解答30余次。针对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老年人免收代书费、减收代理费达5800余元。
2、参加“春暖瓦房店·与文明同行”暨优化营商环境启动仪式宣传活动
2017年3月3日由瓦房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共瓦房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承办的“春暖瓦房店·与文明同行”暨优化营商环境启动仪式在东山公园举行。
范作辉与所在单位部分人员参加此次活动,向到场的百姓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自费印刷的法律宣传单5000份。
3、普法进校园、送法进军营
2017年7月14日上午,由共青团瓦房店市委、教育局、司法局组织的“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瓦房店市第一中学礼堂举行。
范作辉应邀为该校学生做了题为“维护未成年人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讲座。参加讲座的学生达300余人。
2017年9月1日上午,范作辉与瓦房店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等领导一起来到了瓦房店市机械制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该校的多媒体会议室里针对新入学的200余名学生开展了以“依法维权、预防犯罪”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
范作辉从“维护未成年人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两个方面,通过大量的现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知识。
通过幻灯片的播放,使同学们直观地看到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又有哪些方面是日常生活中容易涉嫌的犯罪,做到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远离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最终达到远离犯罪的目的。范作辉深入浅出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受到了热烈欢迎。
八一建军节前夕,由瓦房店市政协、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孔子文化研究会等部门共同走进位于老虎屯某驻军部队,联合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范作辉参加了这次活动,并为20余名官兵解答了他们关心的法律问题。受到了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达到了预期效果。
4、到复州城司法所为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普法讲座
2017年8月10日下午,复州城辖区下起暴雨。应瓦房店市司法局、复州城司法所的邀请,范作辉冒雨来到复州城司法所为在复州城、西杨、驼山辖区的监外服刑的人员100余人进行普及法律知识讲座。
范作辉为他们讲解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伤保险及刑事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开展第七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我所 在2017年的12月份开展第七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百姓的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双休日免费法律咨询;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法律宣传手册;利用律所网站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
(二)、免费为困难户及特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1、为李某某赡养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受瓦房店市司法局指派为李某某赡养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李某某30年前离婚,二个女儿由其妻子抚养,李某某对二个女儿关心不够,导致二个女儿对李某某不满。李某某现已六十多岁,身体不好、生活困难,没有生活来源。李某某到瓦房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范作辉受瓦房店市司法局指派为李某某赡养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庭审上,李某某与女儿之间还在为过去的事情争吵。范作辉反复对李某某及其女儿进行开导,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二个女儿同意每月分别承担800元的抚养费。
2、为受瓦房店市司法局指派为曹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提供法院援助
曹某某的父母与邻居王某产生矛盾,王某便用刀将曹某某的父母及弟媳、侄儿四人砍死,在瓦房店市造成了很大反响。为了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及突发事件,瓦房店市司法局指派范作辉为曹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提供法院援助。首先范作辉与司法局领导到泡崖乡司法所与政府领导见面,认真听取有关领导对案情的介绍后,便与曹某某的家人十余人见面,对其家人受到的伤害深表同情,并认真地为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开始其家人认为死了四条人命,会赔偿几百万元。范作辉用类似的案例进行耐心地讲解,并把法律规定打印出来给受害人阅读。这样让他们在法律的认知上与律师保持同步,避免其错误理解法律,作出出格的事情。因受伤害人员较多,本案分成三个诉讼案件,该案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3、为排除妨碍案件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院援助
马某与李某、张某都在农村居住,属于前后街的邻居。原本是一道之隔。李某、张某的原有共同通道被张某栽植了苹果树,导致了李某家的出行通道阻塞,因张某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关系,李某便抓马某家出气,李某把马某家的出行唯一通道拉了一车巨大的石块给堵住了,给马某家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因马某家生活困难,范作辉便免收其代理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马某受到伤害的心得到安抚,案件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4、为身体残疾的孤寡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贾某是残疾人,视力障碍。因其发生交通事故,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喜英律师对其交通事故赔偿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王喜英律师认真代理案件,为贾某提供周到的服务,使得贾某的赔偿利益最大化,受到当事人的赞扬。
(三)、通过网站进行普法宣传
范作辉律师在其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网站上,通过《新法速递》、《律师说法》、《经典案例》等板块进行普及法律宣传活动。2017年发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16部,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对现实中50余个的焦点、难点问题及案例进行讲解。点击阅读人数达5000余人。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
五、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本所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前,都尽量劝说其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特别是离婚及赡养案件,都尽量劝说当事人珍惜亲情,有得即使达到了非离不可的程度,也尽力劝说各自退让一部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2017年通过律师和解的纠纷就达3起。通过诉前调解使双方的矛盾能够化解,做到案结事了,避免累诉。
六、关注弱势、特殊群体,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心尽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待来律所的当事人坚持实行“杯水送温暖”活动。特别是对待弱势、特殊群体都给予特殊的关照。始终坚持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当事人实行免费解答、减收代理费、免收代书费;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本所都实行免费解答,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准备起诉时,本所都尽力给予免费调取被告方的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免收代书费。力争做到让当事人请得起的律师。
仅2017年度就有2位当事人向律师事务所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七、以法律至上,以大局为重,以事实为据,指导涉访案件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小部分当事人的案件存在历史久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当事人一直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是一味地到各级部门上访,期望上访解决问题。
1、积极开展为职工、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或帮助。面对这些当事人,本所律师首先是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把握案件的细节。认真帮助当事人分析纠纷的焦点所在,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告知上访只会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不会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论是否代理其案件,律师都依法、全面解答,让当事人的官司打的明明白白。从不为了争取代理案件隐瞒对当事人不利的事项,或者是一味地迎合当事人的错误观点。
2、积极开展一村一律师法律服务,化解其纠纷。指导相关当事人依法维权。
八、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定去做
本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对律师所的要求去做。同时,按照本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去做。本所始终把关心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的提高放在首位。本所的作法是,坚持依法与所内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律所的工作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年都把员工的涨工资事宜放在重要议程上,做到每年必涨。通过这些做法来提升员工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让每个员工体面地生活,心情舒畅地工作,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回顾过去的一年中,本所是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本所的工作与各级行政机关的要求及律师协会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不忘初心,追逐梦想;砥砺前行,方得始终。本所将始终坚持不求最大,只求最好,更求最专的工作目标,努力缩小差距。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前提下,永远把当事人的权益放在第一位。通过自身努力为社会的发展、法制的进步,为实现中国梦、自己的梦,不断耕耘,争取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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