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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第七个“义务普法宣传月”

2017-12-04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2871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我所决定将在2017年的12月份开展第七个“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结合十九大的精神,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百姓的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宣传重点

宣传宪法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

四、活动安排

通过双休日免费法律咨询;义务普法进社区、进农村;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法律宣传手册;利用律所网站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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