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方式

电话:0411-85661239

传真: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fzhls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世纪广场13号

新闻动态

我所开展第五个“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2017-03-05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3612

2017年3月5日是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54周年。

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

为了学习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我所决定开展第五个“立足岗位学雷锋;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

通过以下方面的工作,扎实地开展学习雷锋活动:1、对在三月份的双休日里前来本律所咨询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解答。2、开展送法律进社区活动,普及法律知识。3、针对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老年人免收代书费、减收代理费

 

上一篇:学习发扬雷锋精神,立足岗位做奉献

下一篇:我所主任代理的一起民告官案件终审胜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