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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专栏

早恋、网聊害了未成年人

2012-06-16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6270

最近接受了一个援助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被告小李系在校学生。年满15周岁。该生爱网聊,该生的其他的男女同学还设置了一个QQ群。同学们彼此聊天。
    一天,小李在与一名女生(对象)聊天套近乎,话不投机,该女生将小李从好友中删除。小李不高兴。该女生便把此事告诉了另一名女生小张。小张便把这事情告诉了一名男生小王。几天后,小李接到小王的电话。小王说:你不要再纠缠某某了。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小李心想,某某是我的女朋友,怎么会是你的女朋友?心中不悦。便你言我一语地在电话了吵了起来,并在电话里约好了某日在某地决斗。
    时隔几日,约定的时间到了。双方便到达了某地的广场。小王便与小李发生了。冲突中,小张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小王连捅9刀,致小王死亡。
    现在案件在公诉阶段。等待小李将是牢狱之灾。 
   【范律师说法】:1、未成年人应当以学为主,兼学别样;2、未成年人要学习基本的法律,特别是刑法。要知道什么是犯罪,犯罪是要受到刑罚的;3、早恋、网聊害人又害己;4、家长要对子女进行监管,养不教父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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