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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专栏
从未成年少女被多次强奸说起
近日,接受了未成年人姜某的母亲的委托,作为其女儿被强奸案件的代理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范作辉律师从案件的发生及发展情况,建议相关当事人及父母要吸取教训。
事情的经过是:2014年夏季的某日,未成年人姜某与一大自己几岁的男生张某来到自己的一个女同学小王家里。小王要看电视,让张某与姜某到卧室里带着,别影响自己看电视,张某对姜某实施了强奸行为。有一日姜某与一女生郑某一起来到了一男同学家里,刘某也在该男生家里。这样两位男生与两位女生一起喝酒。晚上原本是两个男生睡在炕上,两个女生睡在地上。不知什么原因女生离开姜某,刘某便来到姜某的身边,对姜某实施了强奸行为。次日在同一地点,刘某再一次对姜某实施了强奸行为。时隔不久,姜某与一些同学到一个宾馆里帮助一个同学干点活,在众多男女面前,李某将姜某拉到床上,用被子盖在身上,将姜某实施了强奸行为。
姜某被多人实施了多次强奸行为,姜某的监护人母亲并不知情。这是受害人的母亲没有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对于未成年人女性,父母应当严禁女儿在外过夜。在外过夜的时候,有可能是自己的女儿被侵害的时候。故姜某的母亲应当吸取教训。
而实施强奸行为的男生,因为缺少教育,没有正确的认知,加上父母看管不严,夜不归宿,导致了子女实施了强奸等犯罪行为。其父母有着严重的错误,俗语说养不教。父母之过也。由于实施了强奸行为,将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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